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及教学计划的安排,2009年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展开。为使今年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日程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位点据此安排工作。
各单位对所属相关专业申请答辩的博、硕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应严格按照《辽宁中医药大学博、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流程表》(附件二)的程序及时间要求进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论文评阅、印刷、预答辩及答辩等工作。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分为预答辩和正式答辩两部分进行,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后根据答辩专家组的意见作最后修改,经导师及答辩专家组同意后方可进行论文印刷。学生答辩资格的审定由研究生学院进行,审核完成后,各单位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安排申请表(附件一)报研究生学院后,方可进行正式答辩。临床型研究生的预答辩可与临床考核结合起来,不仅限于论文部分。
①符合答辩要求的2009年应届毕业的学历博、硕士研究生;
②通过国家外语统考,符合研究生答辩要求的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符合答辩要求的高校教师硕士。
①完成三年的博士生或硕士生培养计划和学习过程,包括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成绩合格;
②硕士生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日语、俄语四级)考试,以证书或成绩单(不低于425分)为准;在职人员通过国家外语统考;
③在学期间在省级杂志以上发表相关专业的学术文章博士生5篇,学历硕士生1篇;在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及高校教师硕士要求2篇。其中博士生至少有一篇为国家核心期刊,以上文章均要求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学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如有出版著(译)作亦可,但本人需为副主编以上。
④硕士生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在职研究生班转入在职申请学位人员暂不要求)。
⑤正式答辩前每位博士生需提交5份(其中至少3份为校外专家),硕士生3份(其中至少1份为校外专家)专家论文通讯评议意见书,如其中一份意见书对所评论文持有异议,将推迟论文作者答辩时间,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修改,经重新评议,合格后,方可申请再次答辩;另外我校还将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双盲”评议抽样检查制度,对抽样不合格的研究生将要求其修改论文重新答辩。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学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不少于1人。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学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不少于2人。各专业研究生答辩会须有答辩监督委员参加,监督委员由非答辩专业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组成(见附件三),对答辩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报告,监督委员由各单位负责邀请。
2.应届毕业研究生凡本次不能如期答辩者,经本人申请、导师签字、各单位学位分委会主席批准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后,可延期半年进行,其它时间不予安排。
3.答辩结束后,各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全面总结,书面将论文总体学术水平和建议授予学位、暂缓、不同意授予学位的情况报研究生学院,并及时将本单位材料由答辩秘书交研究生学院,对不合格材料本次学位会将不予讨论。
为了保证我校毕业研究生的论文质量,今年在对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采取同行专家寄送评阅的同时,还将施行“双盲”抽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不超过当年硕士生毕业生总人数10%,博士生总数50%的比例确定抽评论文数量,并随机抽取论文,各单位须将被抽中“双盲”评审的论文(一式三份)在4月17日之前交到学位办公室,以免影响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论文封面及正文内容要求隐去作者和导师信息,删去致谢及个人简介部分;学位办将及时反馈评审意见,对于抽评结论不合格的论文,需按评审意见要求作者进行补充或修改并再次通过盲评后方可参加答辩。
附件: 一、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安排申请表